1. 主辦單位:桃園市羽人羽球發展協會
  2. 共同主辦:龍潭體育園區
  3. 協辦單位:桃園市政府體育局、龍潭區公所、台灣國際體育推廣協會、平鎮區體育會、平鎮區羽球委員會、蘆竹區羽球委員會、樂體育、六角體育
  4. 支持單位:大師羽球、高飛羽球訓練中心
  5. 比賽日期:2026年11月15日 (日)
  6. 比賽地點:龍潭體育園區3F羽球館(桃園市龍潭區九龍里雙連街582巷131號)
  7. 參賽對象:
    1. 本賽事採團體組隊方式參賽,以6~8人組成乙隊為單位報名。
    2. 本賽事可接受不同學校共同組隊報名。
    3. 國小:限額32隊,額滿為止,大會得視報名報名情形調整名額,參賽者不得異議。
    4. 每隊參賽人數及出賽選手資格,依本賽事競賽規程之團體賽相關規定辦理。
    5. 參賽資格:
      1. 參賽選手須為符合本賽事規定之國民小學在學學生,並依主辦單位公告之年級及年齡資格參賽;學生需攜帶貼有相片且蓋有學校印鑑之在學證明(如學生證)。
      2. 選手須於報到及比賽期間,隨身攜帶學生證健保卡或其他足以證明本人身分及出生日期之有效含照片證件,以供主辦單位或裁判人員隨時查驗。
      3. 如無法提出有效身分或出生日期證明文件,主辦單位得拒絕該選手參賽,其相關責任由參賽隊伍自行負擔。
      4. 若經查證有資格不符、冒名頂替或其他不實報名情事,主辦單位得取消該選手及所屬隊伍之參賽資格,已取得之成績亦得予以取消。
      5. 比賽用球:DAS D-600
        1. 實體販售:龍潭體育園區;六角體育;陽光體育;名人堂羽球館 
        2. 線上販售:https://yrtbadminton.pse.is/9gm3wt
  8. 報名辦法:
    1. 報名時間:
      1. 第一階段即日起至2026年8月25日(週二)17:00止。
        龍潭區國小組優先報名,限額16隊。雙龍國小、龍星國小、潛龍國小、龍潭國小、武漢國小、石門國小、高原國小、德龍國小
        龍源國小、三坑國小、三和國小。
      2. 第二階段即日起至2026年10月11日(週日)17:00止。
        開放全國國小組報名,含第一階段總額32隊。

備註一:正取隊伍達到規定總額32隊後,另開放四隊作為備取隊伍。滿額後即停止受理報名,實際參賽名單以主辦單位確認為準。
備註二:若正取隊伍取消之名額,則留作主辦單位從備取隊伍抽籤補進正取隊伍。
備註三:主辦單位有權依賽程時間評估增加隊伍總額。

  1. 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
    1. 步驟一註冊:參賽名單需優先註冊個人資料;每隊至少需註冊六名選手。
    2. 步驟二報名:由該隊主要負責隊長報名。
    3. 請依主辦單位指定之網路報名系統完成報名資料填寫。報名資料送出後,須經主辦單位確認後始完成報名程序
  2. 報名確認及繳費:報名完成並經主辦單位審核後,將寄發「報名確認通知信」。參賽隊伍應於通知信寄發日起5個工作天內完成報名費用繳交。
  3. 逾期未繳費:逾期未完成繳費者,視同放棄參賽資格,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報名資格,並將名額開放予其他隊伍遞補。
  4. 報名費用:
    一般組:新臺幣 3,600 元整;贈運動機能襪8雙
    超值組:新臺幣 5,000 元整;贈球衣8件
    ※ 實際繳費方式及帳戶資訊,將於報名確認通知信中提供。
    ※ 繳費期限逾時未繳費,系統將自動取消訂單,須重新完成報名程序(請選手務必在繳費期間完成繳費避免影響自身權益。
  5. 報名資料確認及修改:報名資料經送出後,如需修改參賽選手或隊伍資料,應於主辦單位公告之期限前提出申請;逾期是否受理,由主辦單位視賽事作業狀況決定。
  6. 退賽及退費辦法:
    1. 報名截止日後,恕不接受任何退費。所繳報名費將扣除10%行政作業相關費用及新臺幣30元銀行手續費後,退還餘款。
    2. 賽程公告後提出退賽申請者,除因選手受傷並符合本賽事規定之特殊情況外,所繳報名費恕不退還。
    3. 如全隊選手受傷申請退賽,須於賽程公告七日前提出,並檢附提出告知日7日內之有效醫療證明,經主辦單位審核確認後,始得依規定辦理退費。
    4. 因其他個人因素、行程衝突或無法配合賽程等原因退賽者,不列入退費範圍。
    5. 如因天候、場地、政府公告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賽事取消、延期或調整,退費方式由主辦單位依實際情況另行公告。
    6. 賽事無提供更換名單之事項,請參賽隊伍於報名時一併評估備取選手。
  7. 報名相關問題:如有報名、繳費或參賽相關問題,請洽本次賽事報名客服:LINE:@234sujid
  1. 比賽辦法:(詳細比賽辦法請參閱後附競賽規程)
  2. 比賽規則:本賽事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公布之最新羽球規則,並依世界羽球聯盟(BWF)相關規則辦理。賽事將視實際報名隊數採分組循環賽,晉級後進行單淘汰賽。
  3. 比賽計分:各場比賽採單局31分制,不加分制,先取得31分者獲勝。比賽進行至雙方任一方取得16分時,交換場地。
  4. 出賽名單及順序:
    1. 每隊最多報名8人,其中正式選手6人、候補選手2人。
    2. 每場團體賽採3點制,出賽項目依序為:第一點男雙、第二點男雙、第三點男雙。各隊須依競賽規程規定之出賽順序,於規定時間內提交3點出賽名單。
    3. 每位選手於同一場團體賽中僅限出賽1點,不得重複出賽。
    4. 正式出賽6人應依規定排定各點出賽名單;候補選手得依競賽規程規定替補出賽,但替補後仍不得與其他點之選手重複出賽。
    5. 各隊須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出賽名單提交。名單一經提交後,除符合大會規定之替補或特殊情況外,不得任意更換。
    6. 若有未依規定順序出賽、同一選手重複出賽、未於規定時間內提交名單或其他違反出賽規定之情形,違規之該點以棄權論。
    7. 報到時間:參賽選手應於各場比賽預定時間前30分鐘抵達比賽場地,完成報到及相關準備工作。
    8. 場地及賽程調度:為確保賽事順利進行,大會得依現場實際狀況調度比賽場地、安排比賽場次及調整出賽順序,各參賽隊伍應配合大會安排,不得異議。
    9. 逾時未出賽:選手或球隊於大會公告之出賽時間起算5分鐘內未出場比賽者,以棄權論。出賽時間以比賽場地掛鐘時間為準。
    10. 賽程公告後之異動:比賽日期、時間及賽程由大會統一安排。
    11. 賽程變更及補賽:如遇天候、場地、設備或其他不可抗力之特殊事故,致比賽無法依原定賽程進行,大會得視實際情況調整賽程、延期或安排補賽,並由大會競賽組統一公告,各參賽隊伍應配合辦理。
    12. 裁判判決及違規處理:比賽進行中應服從裁判及裁判長之判決。對於不服從裁判判決、妨礙比賽進行或不遵守大會相關規定者,裁判長得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判罰或取消該隊/選手之比賽資格。
    13. 身分查驗:為避免冒名頂替情事,選手於出賽時應攜帶本競賽規程「參賽資格」所規定之身分證明文件,以備大會查驗。無法提出有效證明文件者,該選手不得出賽,該點以棄權論;如因此影響隊伍參賽資格,依大會競賽規程辦理。
    14. 棄賽及失格:凡球隊無故棄賽、中途退出比賽或經大會判定失格者,取消該隊於該項目之賽程資格;其後續比賽不得繼續參賽,相關成績及名次依競賽規程辦理。
  5. 未盡事宜: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視實際賽事狀況進行調整、補充或修正,並以大會現場公告及最新公告事項為準。
  6. 賽事公告
    1. 賽事相關公告時間:於2026年10月18日(日)公告賽事相關資訊;選手名單(名單確認期)若需修正選手資料,請於選手名單確認期完成。(選手名單確認截止日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換選手)抽籤方式及時間
    2. 抽籤時間:2026年10月25日(日)
    3. 本賽事採電腦公開抽籤方式辦理,抽籤結果經公告後,各參賽隊伍不得異議。
    4. 抽籤內容包含各組參賽隊伍之分組及比賽順序等相關賽程安排,實際抽籤方式及分組方式由大會競賽組統一辦理。
  7. 賽程公布:
    1. 公布時間:賽程預定於2026年11月08日(日)17:00後公布。
      活動官網:https://yrtbadminton.com/
    2. 公布方式:
      1. 公告於本賽事官方報名網站/活動官網
      2. 以E-mail 寄送至報名時所填寫之聯絡人信箱
      3. 賽程公告後,各參賽隊伍應自行確認所屬組別、比賽日期、時間、場地及對戰隊伍,並依公告時間準時到場參賽。
      4. 賽程一經公告,除因大會調度、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情況外,各隊不得要求更改比賽時間、場地或對戰順序。
  8. 比賽獎勵:
    1. 名次獎:各組依最終比賽成績錄取名次,頒發獎盃及禮品。
    2. 各組錄取名次依報名隊數如下:
      1. 1-3隊;錄取第1名
      2. 4~8隊;錄取第1名至第2名
      3. 9~15隊;錄取第1名至第4名
      4. 16隊;錄取第1名至第8名
        *實際獎項內容及禮品品項,以主辦單位最終公告為準。
  9. 其他注意事項:規程解釋及修正: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疑義或特殊情況,主辦單位得依賽事實際狀況進行調整、補充或修正,並以大會公告為準。相關修正事項將於官方公告管道公布。
    1. 競賽結果公開:主辦單位得將本賽事之比賽結果、參賽隊伍、選手姓名、名次及相關賽事資訊,於官方網站、社群媒體及其他公開媒體進行公告、發布及賽事成果紀錄。
    2. 攝影及影像紀錄:本賽事活動期間將進行攝影、錄影及其他影像紀錄,相關影像主要用於賽事紀錄、成果展示、活動宣傳、媒體報導及主辦單位相關推廣用途,並同意活動單位因需發佈參加者編號而公告參加者姓名,活動單位有權將本活動之照片影片影音素材等成績。
    3. 肖像及影像使用:參賽隊伍及選手於報名參賽時,應知悉並同意主辦單位於合理範圍內使用賽事期間所拍攝之照片、影片及其他影像資料,作為賽事紀錄、活動宣傳、媒體報導及非營利推廣使用。
    4. 個人資料及公開資訊:主辦單位依賽事報名、競賽及相關行政作業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將依相關法令及賽事所需範圍使用。賽事相關之隊伍名稱、選手姓名、比賽成績、名次及賽事影像等資訊,得依前項規定公開。
    5. 大會不負責報名資格審查,請選手遵守參賽相關規定報名,若經查證或檢舉資格不符,大會保留最終資格審查及裁決權,經查證資格不符者,大會得取消其參賽資格,已繳費用概不退還。參賽者是自願參加且身體健康,比賽期間若發生意外造成傷害除場館為保險範圍外,其他一切責任自行負責。
    6. 參賽視同同意:參賽隊伍完成報名,即視為已閱讀、了解並同意遵守本競賽規程及主辦單位所公告之相關規定。